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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日期: 2026-04-01

一、调剂需求

学科类别

调剂需求专业方向及名称

拟调剂招生计划

备注

工学学术学位

089901先进能源01碳中和能源

3

英语须为英语一,

业务课一为数学一或数学二

089901先进能源02储能与氢能

3

089901先进能源03智慧能源与能源安全

3

工学专业学位


能源动力

085803核能工程

1(为少民骨干计划)

英语为英语一或英语二

业务课一为数学一或数学二

085807清洁能源技术

2(包括1个少民骨干计划)

085808储能技术01储能与氢能

1(为少民骨干计划)

085808储能技术02智慧能源

1(为少民骨干计划)

二、调剂要求

1.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的调剂政策要求。

2.调剂考生单科和总分均不低于我校相应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

3.调入的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工学)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调剂考生本科专业的要求:

089901先进能源01碳中和能源方向:要求申请调入考生专业背景为材料科学与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

089901先进能源02储能与氢能方向:要求申请调入考生专业背景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储能科学与工程;

089901先进能源03智慧能源与能源安全方向:要求申请调入考生专业背景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085803核能工程(仅少干计划):要求申请调入考生专业背景为核工程与核技术、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或考试科目四为自动控制原理、流体力学、普通物理、材料科学基础;

085807清洁能源技术:要求申请调入考生专业背景为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生物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

085808储能技术01储能与氢能方向(仅少干计划):要求申请调入考生专业背景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储能科学与工程;

085808储能技术02智慧能源方向(仅少干计划):要求申请调入考生专业背景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6.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三、调剂程序

1.符合条件的调剂生请直接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网址:https://yz.chsi.com.cn/。我院开放时间为调剂系统正式开放后的12小时之内(从开放时间点开始算起)。

2.调剂生复试名单报送我校招考办同意备案后,将使用发邮件的方式通知相关考生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将邮件通知时一并通知。同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

3.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如附件;

(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 “下载区”下载);

(3)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如附件;

(7)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告知书》,如附件。

注意: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考生根据我院要求参加复试按《能源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复试安排如下:

(1)复试内容与统考一志愿考生相同;

(2)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3)复试方式:面试;

(4)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5)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四、体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考生应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于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以寄出时间为准),体检报告日期3个月内有效。

五、拟录取

1.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按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名依次录取。

2.不予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咨询老师:陆老师

咨询电话:0592-2188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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