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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工作办法》〔(2025)厦大研24号〕《关于做好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2025)厦大研44号〕,结合能源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本细则内容包括选拔标准与程序、考核内容、方式与要求等,向研究生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坚持全面考核原则。学院对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申请人从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学术能力。
3.坚持择优选拔原则。获得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的研究生须与其他考生一起参加博士入学复试,学院录取时,硕博连读考生和其他考生之间,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我院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专业为学术型学科专业(先进能源),专业学位不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选拔对象
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对象主要为我校二年级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参加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如学生确属优秀,可报告研究生院审核讨论;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参加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因学科特点确属需要且学生科研成果突出,由学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提交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三、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学术诚信记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要求。
3.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英语水平要求:国家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PETS-5(WSK)60及以上(35岁以下);职称英语60分及以上(35岁以上);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分及以上;或与以上水平相当的英语成绩证明。
5.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申请时需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专利或其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可的成果。
四、报名
1.考生在报考前需了解拟招生导师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培养要求等。
2.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
(1)申请人登陆报名系统(https://bsbm.xmu.edu.cn)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每人160元,一经确认缴纳,不予退还。
(2)根据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责任申请人自负。申请人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院的一个研究方向。
3.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5日0:00-12月5日17:00。
4.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须于2025年12月10日前将如下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A210室,提交时按如下顺序放置,逾期不再受理。
(1)《厦门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培养办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名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专家原则需有1名博士生导师,且拟接收学生的博士生导师本人不能作为推荐专家;
(5)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6)英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五、选拔程序
1.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考核工作具体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考核方式与“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一致
(1)学术能力考核: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由不少于3位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高级职称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两位专家推荐意见等进行评审并给出成绩,包括英语水平、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综合打分(以百分制评分,平均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思想品德审核:通过学术能力考核的研究生由学院党委进行思想品德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申请。
2.考核结束后,学院公示通过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考核的研究生名单。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公布获得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研究生名单,并将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4.获得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的研究生须与其他考生一起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
六、其他规定
1.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工作实施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夫妻关系及直接利害关系的研究生参加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与之相关人员不能参加当年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工作。
2.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论文,不发给硕士毕业证书。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前有权放弃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继续完成硕士阶段学习。已录取为博士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若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博士学业,可转为硕士培养。但在博士入学后前2年,一般不受理转硕士培养申请。
4.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生在完成博士生注册手续前,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完成博士研究生注册手续后,按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5.硕博连读研究生自硕士入学之日起算,最短在校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
6.已经取得硕博连读复试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籍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予以取消硕博连读复试资格或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或取消学籍、退学等处理。
(1)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余未尽事宜详见《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工作办法》〔(2025)厦大研24号〕《关于做好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2025)厦大研44号〕。
能源学院
2025年11月